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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法院四项措施妥善审理涉少民事案件
作者:霞浦法院  发布时间:2014-07-16 16:32:02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5月,该院共受理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抚养纠纷和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20件,占涉少民事案件数91%。一是注重“察言观色”。认真观察当事人的表现,耐心倾听家长里短,从而掌握案件的症结所在;二是注重法律释明。法理加上情理,答疑解惑,尽量满足当事人的法律需求;三是注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尊重有表达能力、思维清晰地不满十周岁子女的选择,强化心理沟通;四是注重适机调解。通过双方当事人信赖的人辅助调解,发挥人情功能,软化诉争矛盾。2014年1-5月共调解撤诉上述案件15件,调撤率达75%,取得较好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霞浦法院
责任编辑: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