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记得小时候的我梦想五彩斑斓:梦想成为一名用爱浇灌祖国花朵的园丁,梦想自己变为歌唱家、政治家,甚至后来幻想变成土地婆婆,挥一挥衣袖,不涨一分房价。记得大学时,我在校报上发表了《法学——我的爱人》一文,借以表达我对选择法学专业的欣喜和未来成为法律人的渴望。命运使然,我终究没能成为土地婆婆,我成了一名共和国的法官。
2012年8月14日我受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2012年1月30日19时许陈某等10人在福安市阳头街道人民广场因要求参与聚会遭拒而砍打雷某等人,导致雷某轻伤。其中7人因未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后雷某起诉至法院要求7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涉及的人数比较多,仅被告一方就有21人,经了解,各方监护人分散居住在福安各乡镇。庭审中,家长一致认为他们的孩子未被刑事处罚,为何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调解明显无望。事后,当事人家属经常不分时间段给我打电话,表达他们不赔的决心,还责问我有何法律依据要他们赔。那些个日子,我睡得极不安稳,刺耳的来电时常回荡在我耳边。但考虑该案人数较多且涉及的均是未成年人,判决结案不利于案结事了。于是,我多次联系了双方当事人,重点做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告知他们要为孩子着想,不要因此影响孩子学习,经过不断的劝说和协调,终于双方愿意静下心来由法院主持调解。在十几人簇拥的办公室下双方当事人终达成了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原、被告在离开办公室前向我们表达了感谢之情。那时的我心中真有一阵成就感飘过。
然而,在日复一日的送达、开庭、判决、调解中,我渐渐感觉到自己是负面情绪的回收站,自己因工作产生的困累和郁结向谁倾诉?工作乐趣从何何来?于是,我莫名的陷入了茫然,没有了理想和追求。相反,我经常被噩梦惊醒:被犯罪嫌疑人跟踪,接到当事人的威胁电话……。每夜我伴着案件入眠,清晨睁开无精打采的双眼一想到的就是:前些日子的判决法律效果如何?年迈的父亲没了儿子,日子过得可好?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是否悔悟?……时常我在琢磨着当初日思夜想成为法律人的价值和意义何在?厚厚的案卷中夹杂着何等梦想等待我为之奋斗?那时,我笃定,我的梦想是案件少而简单、工资够买漂亮衣衫。
当我仍处茫然的时候,一位老法官却用实际行动告诉我,告诉我们青年法官们什么叫做法律人的梦想。他叫王梓安,是福安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他从事法院工作20余载,他的桌子上总是堆满了厚厚的案卷。民一庭的案件多数复杂、疑难,但他毫无怨言。更让我敬佩的是他专业知识的全面性,不仅善于审理民事案件,也精通刑事案件,虽然面对如山的民事案件,多次重大的涉黑案件领导安排给他,他亦欣然接受。有日,他主持一起重大涉黑案的庭审后,他脸色略显痛苦的回到办公室,趴在桌子上,我想可能他太累了。后来,我才知道他开庭前一日因急性肠胃炎挂瓶,医生嘱咐他要多休息几天,但他却悄悄的回到法院开庭审理涉黑案件。很难想象在长达数日的涉黑开庭中他是如何坚持的。我想,铿锵、庄严的庭审背后定是他强忍的疼痛。我问过他,你坚持的到底是什么?他回答,我只是尽了法官的本分。就是这样一个老法官,默默无闻,刻苦钻研,毫无怨言,一心扑在工作上,却唯独忘却了自己。虽然经常要面对当事人的威胁和无理取闹,他永远是一副阳光的笑脸。我不停在思索,我们青年人应如何致敬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扬青春的帆,全力奔跑,直至到达法律梦想的彼岸。
现在的我早已释然,每次披上法袍,都是我重温梦想的时刻。当前,在中国梦的筑梦浪潮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中国梦。每一个人的梦想的实现,定能汇集成更大的正能量来共同实现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我们不会忘记,我们会牢记。人间正道是沧桑,是对梦想的坚守,长风破浪会有时,是对梦想的拼搏。作为青年法官,我们的梦想就是捍卫公平正义,做共和国的忠诚卫士,用青春托起共和国法治梦、托起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