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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法院部门决算说明
2013年法院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4-10-31 16:10:46 打印 字号: | |

2013年法院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霞浦县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县法院管辖以及县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各类申诉案件。

(三)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六)管理、协调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七)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法院的监察工作;领导院直属单位和群团工作。

(八)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十一)派出机构及职责。派出法庭设三沙人民法庭,依法审理和执行辖区内一般的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及办理法庭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法院包括15个职能庭室及1个派出法庭,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法院

财政全额拨款

95

8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3年,法院主要任务是: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扎实开展“案件质量年、管理规范年、素质提升年”活动,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服务“美丽霞浦”。

(二)始终践行为民司法,努力回应群众需求。

(三)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致力提高干警素质。

(四)稳步推进机制创新,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力推进法院工作

四、2013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09.81万元

2013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2009.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16.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09.55万元。

2.其他收入7.02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293.24万元。

(二)支出总计1475.86万元

2013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475.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75.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19.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1.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71万元,公用支出707.02万元。

2.项目支出156.45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533.96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468.8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支出1111.2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6.45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购买支出。

(三)案件执行支出8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7.1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55.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4.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1.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3年支出74.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法院开庭,同级法院业务交流,与地方相关单位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25批次、接待总人数 2895 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4%.减支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3年支出81.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14辆。与上年相比增加76%,增支主要原因是购置费增加32.78万元。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1

 

 

 

 

 

 

 

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霞浦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1,709.55

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475.86

其中:政府性基金

    工资福利支出

441.67

二、上级补助收入

    商品和服务支出

707.02

三、事业收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0.71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四、经营收入

    赠与

五、附属单位缴款

    债务利息支出

六、其他收入

7.02

    基本建设支出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其他资本性支出

156.45

  非本级财政拨款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其他支出

二、上缴上级支出

三、经营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716.58

本年支出合计

1,475.8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和结余

293.24

      交纳所得税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293.24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93.24

      转入事业基金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其他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533.96

      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524.41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24.41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9.55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9.55

      经营结余

合计

2,009.81

合计

2,009.81

 

 

附件2

 

 

 

 

 

 

 

 

 

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

霞浦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类款项

合计

1468.84

1,312.39

156.45

2040501

行政运行

1111.24

1111.24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6.45

156.45

2040505

案件执行

84

84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17.14

117.14

 

附件3

 

 

 

 

 

 

 

 

 

201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类款项

合计

 

 

附件4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霞浦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决算数

合计

155.77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74.1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81.65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32.78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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