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霞浦法院受理民事案件2535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687件,占27%。针对离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较大,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霞浦法院三项措施做好离婚案件调处工作。
一是分清主次,逐个击破。离婚案件多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在陈述离婚缘由时多避重就轻,回避主要矛盾,抓住当事人这个心理,从源头着手解决当事人的主要矛盾,化解纠纷,促使双方达成调解。
二是调判结合,杜绝久调不绝。针对离婚案件,努力做到以调解方式化解当事人的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对于当事人确实不同意调解的或者无法确实达成调解意见的,做到及时送达,及时排期,及时开庭,及时判决。
三是灵活方法,多种方式调解。首先,诉前调解,由立案庭立案后,案件先行经过诉前调解;其次,法官调解,对于先行调解不能达成调解的案件再行分案到各个庭室,由各承办法官经过审查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第三,合议庭调解,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结合合议庭的力量组织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