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法院新闻发布会纪实
作者:霞浦法院 发布时间:2015-06-19 15: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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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风是社会文明程度的缩影,家庭和睦才能培养良善的家风,反对家暴才能构建和谐家园。近年来,我院每年受理的家事案件平均在700件左右,解除婚姻关系约占53%,其中,家庭暴力是影响夫妻感情和家庭稳定的一个隐患,而维权意识淡薄和维权难度大是反对家庭暴力的主要难题。为有效保护受害人的人身权利,解决家庭矛盾,弘扬家庭美德,传承良好家风,自2012年以来,我院一直致力于以“家”为中心的家事审判工作。2013年1月,我院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为契机,做好中澳合作国家级反对家庭暴力课题,被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为“涉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改革”课题组七家调研试点法院之一。经过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尝试,我院以加拿大白丝带运动为参考,精心打造体现霞浦特色的“蓝色司法”品牌—“蓝丝带”行动。“蓝丝带”行动是我院探索反家暴行动的代名词,突出宣传-预防-联动-力止家庭暴力,立足县域司法特色、传统文化和维护家庭稳定,推动反家暴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构筑“蓝丝带”行动框架。为推进反家暴工作专业化和适应新形势下家事纠纷案件渐趋复杂的需求,我院积极创新家事审判理念和审判方式,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在人民法庭、乡镇等地设立家事巡回审判点,制定《家事纠纷诉讼指引》《家事审判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工作制度,明确家事纠纷的立案范围、审理流程,着力打造以家事审判为核心的专项审判模式,增强操作性和威慑力。2013年至今,我院多次应邀参加“中澳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会议,就“蓝丝带”行动开展情况作经验交流。此外,我院反家暴工作还在《人民法院报》专版报道,并纳入《中国反家暴纪事》制作素材,在央视播出。二是创新家事审判“五步法”。在审理涉家暴案件过程中,我院推行“五步法”,实行庭前风险评估、心理干预矫治、庭中调解优先、庭后及时回访、合力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有力促进平安辖区建设。在案件受理前,涉及刑事犯罪的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接,提前介入,了解相关案情和被告人动态,设计审判预案;进入立案审理阶段,启动反家暴案件的特殊审理模式,确定承办法官,精配合议庭组成人员,吸纳长期从事妇女、儿童工作,有丰富经验的关工委或者妇联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开展心理干预,注重了解施暴者、受害者有关情况,在审判过程中引入心理咨询指导矫治,修复受害者的心理创伤,同时对施暴者进行暴力行为心理修正,从源头上防范家庭暴力悲剧重演。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创设柔性审理机制,根据个案情况引入非对抗性、灵活性的家庭、亲情调解,有效缓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强化案后跟踪回访,定期入户下访或通过所在村镇、社区等调查掌握当事人家庭关系动态,确保施暴者不反弹,受害者消除家暴阴霾。如陈孔佺故意杀人案判决生效后,我院联合县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走访慰问受害儿童,妥善解决被害人今后生活、学习及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帮助其走出阴影,健康成长。2014年,该案被最高法院列入5起全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并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三是布点织网打造维权格局。我院积极探索多方长期联动协作、联合培训及信息联享等机制,初步整合法院、妇联、司法、民政等机构资源,着力打造以反家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为中心,以家事审判庭为主,其他部门为辅的反家暴维权阵营,通过分工行动,综合治理,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带动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去年4月,我院联合妇联举办了“婚姻家庭调解暨反家暴工作培训”,提高家暴问题关注度,增强维权能力。四是凝聚反家暴预防合力。“蓝丝带”行动象征着对家庭暴力不再宽恕,不再沉默,倡导消除暴力是社会的共同责任。自开展活动以来,我院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全面渗透反家暴理念,联合团县委、县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开展“蓝丝带”行动,举办反家暴工作培训,组织“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睦”系列宣传活动,邀请50多名中小学生参加反家暴书画比赛、萌语征集大赛,选派青年女法官到实验小学举办专题讲座,到崇儒畲乡、第三小学等地开展法制宣传,通过放置卡通展板,发放相关材料,普及反家暴知识,带动反家暴影响力。拓宽反家暴维权的深度和广度,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利用法制宣传日、三八国际妇女节、“12.4”开放日等时机,选取典型案例,邀请人大、政协、记者代表等旁听庭审。同时利用官方微博启动庭审直播,实现庭审的全程公开,让更多人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营造反家暴工作的良好氛围。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充分认识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切实转变“家庭暴力属家务事,公权力不宜介入”的观念,依法加大对防范、减少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力度。一是树立及时、有效干预的理念,以组织、制度建设为依托,对家庭暴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对妇女儿童弱势群体,树立“特殊、优先、积极保护”的观念,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做好《意见》实施的配套工作,公正、规范地审理好涉家暴犯罪案件。三要以加强联动机制建设为核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反家暴预防、处置、惩罚、矫治等有关部门、团体协调,健全工作制度,畅通沟通机制,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促进反家暴工作的全面发展。四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校、农村、社区等广泛宣传反对和禁止家庭暴力的法规政策,不断增强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睦的法律观念。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积极运用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扩大反家暴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更多人远离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