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公布以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相关信息。公众亦可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