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霞浦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原告朱某诉被告朱甲某、朱乙某返还原物纠纷案。朱某系植物人,由其妻子李某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起诉,朱甲某系原告父亲,朱乙某系原告哥哥。
经审理查明,2014 年,朱某因矿难变成植物人,作为家人本该团结协作,一起照顾好朱某,但原被告双方却因赔偿款分配及朱某的照顾问题产生了分歧,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直至对簿公堂。2014年朱某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向法院起诉要求和李某离婚,今年6月李某以朱某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诉朱某父亲及哥哥,要求他们返还朱某的赔偿款。
霞浦法院在受理本案后,细心查明事实,耐心劝慰,从法官角度、亲人角度及邻里角度等多种方式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对赔偿款及朱某照顾进行了分配,同时也协调李某和朱某办理了离婚协议。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心地不断努力,终于成功了化解了一家人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