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督查。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工作人民违法违纪举报网站、纪检监察举报电话、邮箱、政务微博等公开平台,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涉及案件审理、法官司法廉洁等问题,由纪检组监察室专人负责查办,坚持做到“有报必查”,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对督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并专报院党组。
二是专项检查。今年3月份纪检组监察室对全院的庭审是否公告、开庭是否准时、合议庭成员是否到齐、桌签摆设是否齐全、着装是否规范等方面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院范围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是定期抽查。根据审务督察对照检查项目,每周抽查一个项目,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填写《审务督察对照检查登记表》,并在月底汇总后向各部门发出《审务督察通报》,做到“周抽查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