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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24 10:15:20 打印 字号: | |
  霞浦县人民法院院领导接访日程安排

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郑庆玲      

2017年2月28日(星期二)李曼春                                                                                            

2017年3月1日 (星期三)鲍宗法

2017年3月2日 (星期四)陈晓红

2017年3月3日 (星期五)王承稳

2017年3月4日 (星期六)谢卿寿

2017年3月5日 (星期日)王新宇

公告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4日9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黄淑芳诉被告潘家志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曾松伟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4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新时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蓝桥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聪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4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宁德市永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原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聪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4日9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钟现辉与被告王锦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林朝声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4日10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卓爱平诉被告林新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4日11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陈清诉被告李志清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巧素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4日15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苏惠仙诉被告张家兵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4日15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何金莲诉被告郜月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2月24日15时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霞浦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王鸿、江秀、林兴国、蔡玉宝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4日16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苏安富诉被告林陈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7日9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郑碧华诉被告黄玉华、郭仁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曾松伟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谢齐义与被告陈水银、陈美珠追偿权纠纷,允许旁听。

主审人:苏玲玲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7日9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叶颜秋与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支公司霞浦营销服务部、王维忠、福鼎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莹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7日10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缪碧霞诉被告邵伊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7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文明通危险驾驶一案。

主审人:林杰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7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方荣华寻衅滋事一案。

主审人:朱春粦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7日15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石全诉被告颜阔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7日15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郭兴樵与被告霞浦县缘分婚庆服务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林朝声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7日15时3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建眉诉被告肖挺、俞娜娜、肖滨民间借贷纠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7日16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苏建芳诉被告刘智美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林果销售假药一案。

主审人:陈晓红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江香玲容留吸毒一案。

主审人:陈晓红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黄凤英与被告霞浦县东祥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允许旁听。

主审人:苏玲玲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诉被告黄书利、陈爱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霖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雪芳与被告林凤、王泽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梦静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江奕宸诉被告江德绸抚养费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10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陈仁通诉被告郑庆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10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李玉英诉被告陈思敏、王秀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巧素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11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玉仙诉被告王秀英、陈思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巧素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11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诉被告雷国银、钟玉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李曼春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余威帮助毁灭证据一案。

主审人:朱春粦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15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允享与被告王兴振、郭秀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东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鹏辉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15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施柳苗诉被告王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2月28日15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杨美仙诉被告王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郑亚斯夫、李峰开设赌场一案。

主审人:林杰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申请人霞浦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被申请人福建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雷树连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元炎与被告霞浦县掌门餐厅承揽合同纠纷,允许旁听。

主审人:苏玲玲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9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陈仁通诉被告陈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连明良故意伤害一案。

主审人:林杰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申请人霞浦县国土资源局、被申请人宁德市永大钢业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雷树连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10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曾良凑诉被告连成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11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郑洪翔诉被告张智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听证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与被申请人王冰仁实现担保物权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李曼春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张玉龙交通肇事一案。

主审人:林杰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15时45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听证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与被申请人陈孝绍、王雪梅实现担保物权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霖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宝英与被告福建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胡恒松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日16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听证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与被申请人许依连、林瑞兰实现担保物权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霖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陈米子故意伤害一案。

主审人:林杰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南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福宁湾围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鹰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游晏卿与被告陈文琴、胡马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胡恒松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岳德仁故意伤害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缪素秋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10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旭东诉被告郑信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巧素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10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旭东诉被告郑晓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巧素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庆秋交通肇事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缪素秋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阿珠与被告林雪英、陈文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胡恒松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周绍敏与被告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合同纠纷,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国星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15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旭东诉被告胡官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巧素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蔡志平与被告黄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允许旁听。

主审人:苏玲玲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16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旭东诉被告王春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巧素

本院定于2017年3月2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秀玉与被告林雪英、陈文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胡恒松

本院定于2017年3月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纯亮、王婷婷、王静、高月玲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公司、胡英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缪素秋

本院定于2017年3月3日9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万李丹诉被告梅传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曾松伟

本院定于2017年3月3日9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吴贵平诉被告郭飞斌、杨惠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3月3日9时3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陈忠诉被告陈清、连进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曾松伟

本院定于2017年3月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潘邦机、阮诗娇与被告霞浦县恒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霞浦东方伟业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聪

本院定于2017年3月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乃位与被告福建宜润商业物业运营有限公司霞浦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家华

本院定于2017年3月3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彭积雨与被告林发维买卖合同纠纷,允许旁听。

主审人:苏玲玲

本院定于2017年3月3日10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云云诉被告夏道洋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福建省翔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邦文与被告福建省翔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2635号民事判决书,其中判决:福建省翔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张邦文工资款88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黄鸿杰、霞浦县恒瑞水产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霞浦县隆亨海产品有限公司、黄鸿慧、黄鸿杰、霞浦县恒瑞水产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黄鸿慧不服本院(2016)闽0921民初1787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在依法向你们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李小平、陈珍珍:

本院于2016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张秋旗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秋旗诉请你方共同偿还借款本金77000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自2015年6月14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止的利息24640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电话:8896910

        2016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