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人民法院院领导接访日程安排
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鲍宗法
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陈晓红
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王承稳
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叶传豪
2017年9月1日(星期五)谢卿寿
2017年9月2日(星期六)鲍宗法
2017年9月3日(星期日)陈晓红
公告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8日9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雷祥康与被告阮氏凤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鹏辉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8日9时3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郑一希与被告刘国辉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鹏辉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8日15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可晨与被告林品福抚养费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15:3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梅凤、林梅寿与被告王美仙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言华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8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森与被告何建雄、陈燕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承稳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8日16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吴梅红与被告林进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9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思惠诉被告黄吓灿、林秀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苏则长与被告黄松亮、董爱清、董敷付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言华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江新香与被告福建省霞浦县松涛水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共13个案件,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家华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9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吴月花诉被告马亚俤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9时3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刘爱珠诉被告陈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10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苏某与被告吴华清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10时3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李忠敏诉被告陈科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10时00分在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叶福连俤、陈春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新宇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11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胡华霖诉被告雷陈国、钟爱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11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赖桂清与被告陈孔兴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11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刘金妹诉被告黄景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言兴与被告福建省霞浦县松涛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共两个案件,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家华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15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阔月霞与被告林登全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8月29日16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姜爱枝与被告韦少任抚养费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0日9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淑娇与被告阮品寿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建平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庄丽青与被告宁德东旭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鹰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霞浦县人民政府、被申请人彭双春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雷树连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0日9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杨燕与被告庄千贵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0日10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蔡孟坤与被告雷丽平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0日10时3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曾锦圣诉被告林美珍、周其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0日10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方芳与被告韩则景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0日15时3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郑志辉、余志花、李彦年等与被告霞浦东方伟业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 莹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0日15时30分在宁德市戒毒所公开审理原告毕月仙与被告毕建辉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0日16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金泉诉被告张通生、张雪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0日16时3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蔡银珍诉被告王自喜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0日下午16:3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刘兰英与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郑李锦、廖吓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言华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9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洪诉被告陈兴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9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潘孝严与被告曾荣、陆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鹏辉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9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叶志彤与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张吓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丽香与被告刘灿明、郑幼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家华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叶崇飞、叶小倩与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鹰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9时3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叶祖梅诉被告许允阔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10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蔚与被告谢赛花探望权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海霞与被告赖苏金、林雪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雷树连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10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程高钿诉被告陈艺、高银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15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黄建飞诉被告陈喜、林雪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15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江婷与被告蒋雨彬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8月31日16时00分在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江陈辉交通肇事罪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9月1日8时45分在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杨友星交通肇事罪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新宇
本院定于2017年9月1日9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丘业连与被告钟锦忠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9月1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黄新雅与被告黄阿如、第三人卓长雄、第三人黄惠梅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鹰
本院定于2017年9月1日9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郜祥朱诉被告林祝干、陈桂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9月1日9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瑛诉被告章小芳、黄华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9月1日10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吴秀月与被告陈孝华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9月1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正加与被告林月桃、沈孙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雷树连
本院定于2017年9月1日15时3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各意诉被告林明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7年9月1日15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卓忠明诉被告谢伏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9月1日16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刘玲玲诉被告谢伏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谢南昌:
本院受理原告陈林基与被告谢南昌、福建蓝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霞浦县公交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21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原告陈林基不服本院(2016)闽0921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在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黄鸿杰、霞浦县恒瑞水产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霞浦县隆亨海产品有限公司、黄鸿慧、黄鸿杰、霞浦县恒瑞水产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黄鸿慧不服本院(2016)闽0921民初1787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在依法向你们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翔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邦文与被告福建省翔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2635号民事判决书,其中判决:福建省翔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张邦文工资款88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郑连龙:
本院受理原告陈雪招诉你及陈江华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向你等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撤销陈江华、郑秀娟与你关于霞浦县松港街道州洋北路1号万福嘉华6幢1201室的房屋买卖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王长校:
本院受理原告王旭东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等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你承担为邱正姬借款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借款1万元及月2%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李小平、陈珍珍:
本院受理原告张秋旗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17年2月10日作出(2016)闽0921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小平、陈珍珍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秋旗借款本金770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6年10月20日(起诉之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725元,由李小平、陈珍珍负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戴本镇:
本院受理原告吴亦川与被告戴本镇、潘康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21民初353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谢南昌:
本院受理原告陈林基与被告谢南昌、福建蓝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霞浦县公交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21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原告陈林基不服本院(2016)闽0921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在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黄立彪、张丽秋:
本院受理原告霞浦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立彪、张丽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921民初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