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人民法院院领导接访日程安排
2017年9月25日(星期一)谢卿寿
2017年9月26日(星期二)王新宇
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郑庆玲
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李曼春
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鲍宗法
2017年9月30日(星期六)鲍宗法
2017年10月1日(星期日)陈晓红
公告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何贤彪与被告阮丽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胡恒松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大妹与被告黄志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言华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10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福建省东泰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校强、阮霞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 莹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10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刘新霞诉被告林国其、李芳、李兴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11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郑翠仙诉被告许召英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15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黄淑琴诉被告余碧如、王世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县支行诉陈思清、李碧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霖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15时30分在建阳监狱公开审理原告肖玉仙与被告阮金保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15时3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林志贵追偿权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鹏辉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县支行诉钟阿相、邱碧凤、福建兴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雷月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霖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16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翠凤诉被告肖兹眉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16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县支行诉姜秋英、林茂忠、陈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霖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5日17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县支行诉谢亦贵、福建兴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叶永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霖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蔡基强故意伤害一案。
主审人:林杰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9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吴英英诉被告林进贵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霞与被告许希元、李采琴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鹰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福建省霞浦县大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福建省霞浦县众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朱家宋、林志端、蒋仕明、霞浦县龙晖木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霞浦县新日鑫工贸有限公司、被告蒋尚勇、朱家宋、林志端、蒋仕明、霞浦县龙晖木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霞浦县新日鑫工贸有限公司、被告蒋仕明、郑碧娟、朱家宋、林志瑞、霞浦县龙晖木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霞浦县新日鑫工贸有限公司、被告朱家宋、林志端、蒋仕明、霞浦县龙晖木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霞浦县新日鑫工贸有限公司、被告王思、朱家宋、林志端、蒋仕明、霞浦县龙晖木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霞浦县新日鑫工贸有限公司、汤巧红、被告陈雄珍、朱家宋、林志端、蒋仕明、霞浦县龙晖木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霞浦县新日鑫工贸有限公司、被告林芬奇、朱家宋、林志端、蒋仕明、霞浦县龙晖木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霞浦县新日鑫工贸有限公司、被告蒋智宇、朱家宋、林志端、蒋仕明、霞浦县龙晖木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霞浦县新日鑫工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八个系列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承稳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9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叶明合、黄德春、孙秀玲与被告福建富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鹏辉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赖顶峰与被告陈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雷树连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罗官梅诉被告郑吓佺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沈阳扬寻衅滋事一案。
主审人:林杰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15时3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吴昌金与被告林宝玉、郭铭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鹏辉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15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雷燕琴与被告王庆福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15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田霞诉被告俞怡锦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16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方文与被告汤震海探望权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16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徐华荣诉被告郑德宁、李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6日16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黄淑琴与被告余忠华、蔡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程国兴危险驾驶一案。
主审人:缪素秋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相富与被告洪仕忠、黄秀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鹰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9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郑维爱与被告张磊、马庆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鹏辉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9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雪清与被告钟小涵、钟延水、雷梅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9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苏清丽诉被告许小明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雪平与被告林绍波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雷树连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10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瑞与被告郑成丰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15时3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李敏与被告陈桂玉、兰瑞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建平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下午15:3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姚伏华与被告林登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鹰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 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任佑春与被告俞昌寿、林珠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承稳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下午15:3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啟灿与被告福建省鑫宏物流有限公司、卓宋弟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言华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15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蔡英辉与被告林德坤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7日16时3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洁与被告颜阔景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建平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江雪香与被告福建省霞浦县松涛水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家华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9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俞彦机诉被告霞浦县沙江大坪水库管理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 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霞浦县一鸣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霞浦县长春镇埕坞村民委员会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承稳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9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叶金丽与被告许善福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建平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9时3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谢金仙诉被告霞浦县沙江大坪水库管理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9时30分在宁德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李珠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10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陈玲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支公司、陈伏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下午15:3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杨汾珍与被告戴海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鹰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16时0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黄孝尚诉被告王善福、王芝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郑进仓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16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兰克英与被告陈文赢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8日下午17: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先华与被告林喜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言华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9日8时45分在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张勇危险驾驶罪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忠与被告王德平、林爱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承稳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9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徐卫东与被告温学景、第三人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言华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9日9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余静诉被告辛文风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9日15时3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杨秀丹与被告雷田瑞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 莹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9日下午15:3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赖培玲与被告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鹰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9日15时3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施开喜与被告赖苏金、苏茂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9月29日16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郑尚坤与被告杨玲玲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7年9月30日9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袁斌与被告杨文杰、王伶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建平
本院定于2017年9月30日9时00分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袁佛平与被告卓月琴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康健
本院定于2017年9月3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诉魏逢珠、郑天真信用卡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霖
本院定于2017年9月30日下午15:3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卓越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富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言华
谢南昌:
本院受理原告陈林基与被告谢南昌、福建蓝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霞浦县公交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21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原告陈林基不服本院(2016)闽0921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在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黄鸿杰、霞浦县恒瑞水产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霞浦县隆亨海产品有限公司、黄鸿慧、黄鸿杰、霞浦县恒瑞水产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黄鸿慧不服本院(2016)闽0921民初1787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在依法向你们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翔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邦文与被告福建省翔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2635号民事判决书,其中判决:福建省翔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张邦文工资款88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郑连龙:
本院受理原告陈雪招诉你及陈江华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向你等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撤销陈江华、郑秀娟与你关于霞浦县松港街道州洋北路1号万福嘉华6幢1201室的房屋买卖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王长校:
本院受理原告王旭东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等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你承担为邱正姬借款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借款1万元及月2%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李小平、陈珍珍:
本院受理原告张秋旗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17年2月10日作出(2016)闽0921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小平、陈珍珍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秋旗借款本金770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6年10月20日(起诉之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725元,由李小平、陈珍珍负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戴本镇:
本院受理原告吴亦川与被告戴本镇、潘康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21民初353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谢南昌:
本院受理原告陈林基与被告谢南昌、福建蓝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霞浦县公交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21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原告陈林基不服本院(2016)闽0921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在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黄立彪、张丽秋:
本院受理原告霞浦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立彪、张丽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921民初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吴新辉、杨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公司与被告吴新辉、杨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