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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完善专题调研暨宁德市法院推进生态司法工作座谈会在霞浦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8-05-04 15:39:23 打印 字号: | |
  4月28日,省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完善专题调研暨宁德市法院推进生态司法工作座谈会在霞浦法院召开,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元祥,省法院生态庭副庭长秦传熙,中院生态庭及各基层法院分管生态审判的院领导等3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市法院及各基层法院结合自身审判实践,依次介绍了本院生态审判及司法品牌建设情况。

秦副庭长介绍了此次调研的目的并传达了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对于生态司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一是构建最专业的审判组织运行体系。创新完善生态审判程序,探索推进生态审判组织建设,不断健全生态审判机制,把生态司法保护专业化提升到新水平。二是构建最严格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要加大依法惩治环境污染、打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加大赔偿力度、修复力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及生态环境损害修护机制。三是构建最广泛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体系,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社会共治,营造保护生态“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氛围,共建“清新福建、美丽福建”。

秦副庭长对做好下一步生态审判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生态司法保护意识,完善生态审判组织建设,加大打击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二要确保生态司法专业化,做到人员专业化、案件集中化。三要加大宣传力度,以案为鉴、以案析法,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审判工作。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元祥随后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站位,充分认识生态司法的重大意义,借此次专题调研工作,全力推进全市法院生态司法工作;二要拓宽调研思路,紧紧围绕省法院吴偕林院长的指示精神,立足我市生态区位,开展专题调研;三要专注工作主线,做好受案范围明确试点、生态司法品牌“一院一品”工作,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沟通联络。
来源:霞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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