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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法院四举措积极开展“三项规程”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25 11:44:45 打印 字号: | |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台账。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三项规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刑事审判团队,负责及时收集统计当庭宣判、庭前会议、指定辩护、出庭作证等数据材料,并制作工作台账。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多次召开刑事审判会议强调贯彻落实“三项规程”的重要意义,并组织干警学习“三项规程”内容,结合具体案件展开讨论,将“三项规程”的具体落实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联系起来。三是提高当庭宣判率,实现庭审实质化。截至五月,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达51.79%。对案件事实、鉴定结果、搜查程序等存在异议的案件,传唤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共5人。四是强化沟通协调,完善联动机制。积极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开展衔接,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
来源:霞浦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