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县级涉诉司法救助获准对象情况的公示公告
2018年6月13日,经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霞浦法院申报的林郑树等人的司法救助,批准合计给予32万元。
具体名单、金额公示如下:
林郑树等2人:3万元;林莲珠:3万元;刘泽昊:5万元;兰信玲:1.5万元;兰李花:1.5万元;李正丹:8万元;李裕兴:4万元;兰书慧:3万元;兰月云:3万元。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6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
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县政法委内)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8852777 8871729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