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霞浦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县支公司签订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保险合作协议。这是我省首次在司法领域引入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保险机制。
此次霞浦法院签订的协议共有四项,分别为《司法与保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即总体框架协议,以及三个子项目,即《诉讼保全担保保险协议》《执行悬赏保险协议》及《生态修复项目合作意向书》。其中,司法与保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今后加强双方的沟通协作打下基础,便于双方在探索生态修复保险、执行救助保险、司法人员履职保障保险、司法赔偿保险、破产管理人执业保险等业务方面加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