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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县级涉诉司法救助获准对象情况的公示公告
作者:诉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7-23 16:55:46 打印 字号: | |

2019年7月12日,经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卓小专批准,对霞浦法院申报的王兴如等人的司法救助,批准合计给予36万元。

具体名单、金额公示如下:

王兴如:4.2万元;郑光翟:1.6万元;陈益寿:3.3万元;刘然:5.2万元;尹丽多等4人:5.2万元;阮梅秀:5.2万元;倪昌宋:1.6万元;陈可立:2.8万元;汤鸣辉:1.6万元;陈言任:1.7万元;欧春盛:2.1万元;林玉串:1.5万元。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

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县政法委内)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8852777   8871729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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