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2日,经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卓小专批准,对霞浦法院申报的王兴如等人的司法救助,批准合计给予36万元。
具体名单、金额公示如下:
王兴如:4.2万元;郑光翟:1.6万元;陈益寿:3.3万元;刘然:5.2万元;尹丽多等4人:5.2万元;阮梅秀:5.2万元;倪昌宋:1.6万元;陈可立:2.8万元;汤鸣辉:1.6万元;陈言任:1.7万元;欧春盛:2.1万元;林玉串:1.5万元。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
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县政法委内)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8852777 8871729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