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霞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人曹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被告人林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被告人谢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该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这是《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该院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