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8日8时45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薛玉志与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8日9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李婷与被告黄华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刘建平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鸿龙,被告苏国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承稳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8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冰,被告郑旺忠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家华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8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树林与被告福建龙祥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家华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8日15时30分在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谢少清与被告姚晓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钟凌云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8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兴干与被告缪梅玉、福建省霞浦县鑫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苏玲玲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8日9:00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卓伟莲,被告卓裕龙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胡恒松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8日15:2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曾程唐与被告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公司、霞浦县公共交通公司、苏志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胡恒松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8日9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俞伟,被告吴丽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8日15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应建松,被告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霞浦分公司、郜星锋、金凤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星期二)
主审人:王 莹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郭星安与被告迟明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家华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9日9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万博(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福鼎市通达轮船客运有限公司与被告福鼎太姥山嵛山岛万博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福鼎市太姥山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 莹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灵琴与被告苏则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苏玲玲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金英与被告谢韶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雷树连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9日10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卓晓英,被告兰禄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9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甘丽珍与被告甘逢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言华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9日15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林敏,被告张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9日16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农村信用社,被告林朝海、卓阿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飞、林玙贩卖毒品一案。
主审人:朱春粦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建、陈言杰、刘永辉、黄伏慧、林云彪开设赌场一案。
主审人:朱春粦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9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冬武危险驾驶一案。
主审人:朱春粦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9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祥明妨害公务一案。
主审人:朱春粦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福建省福宁湾混凝土有限公司,被告林李春、林美容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家华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魏爱兰与被告郑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雷树连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林道龙与被告陈孝锦、孙维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家华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原告刘华平与被告重庆耀群网络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广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苏玲玲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9时0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郑维爱与被告郜星锋、宁德市永大钢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 莹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9:0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叶则桂与被告陈云、陈雪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胡恒松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9: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叶则桂与被告陈茂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胡恒松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10:0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穗清与被告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村民委员会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胡恒松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10: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景荣与被告王啟养追偿权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胡恒松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10时3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陈飞琴与被告霞浦县海岛乡人民政府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 莹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15: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王穗清与被告霞浦县长春镇长门村村民委员会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胡恒松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15时30分在第三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陈月云与被告佛山市鼎国电器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王 莹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9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郭家瑜,被告陈延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9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郭家瑜,被告邓新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郭家瑜,被告陈延华、雷丽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10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郭家瑜,被告江其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15时3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陈友海,被告蔡少明、吴晓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赵美珠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涂华星与被告刘雪芳、林巧明、纪季铁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黄家华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雷碧霞与被告兰进金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雷树连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萍与被告朱程芳、朱舜仁、林凤经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苏玲玲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吴言生、郑爱武、郑德字、刘成泉、刘兴昌、林枝芳贪污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朱春粦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1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友凎与被告陈利、刘晓峰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苏玲玲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1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胡冰冰与被告胡剑洲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雷树连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1日10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告陈淑平、翁淑华、黄华超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1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相瑞与被告张承峰离婚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雷树连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1日11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周静,被告夏锦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1日16时00分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刘赛云,被告林兴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允许旁听。
主审人:陈美花
李庆秋:
本院受理被告人李庆秋交通肇事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叶丽珠、夏铭涛、夏鑫、陈李娇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判。
二○一九年七月一日
黄美美:
本院受理原告陈迎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921民初51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李恩淋、庄宜斌:
本院受理原告何品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921民初4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李恩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何品庆借款本金350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9年1月24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675元,减半收取计337.5元,由李恩淋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五月九日
陈成波:
本院受理原告庄千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赵丽珠:
本院受理原告戴梅灼、戴梅凤诉赵丽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我院已依法作出(2018)闽0921民初3683号民事判决判决:赵丽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戴梅灼、戴梅凤借款本金800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8年11月15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闽0921民初36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林华勤:
本院受理原告蔡起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921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陈品生:
本院受理原告郑成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921民初24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吴晓川: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洋洋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霞浦县鑫环贸易有限公司、林岩树、吴晓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依法宣判。被告霞浦县鑫环贸易有限公司、林岩树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21民初3477号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后15日和30日内。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舒思春:
本院受理原告钟昌命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921民初3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谢南昌:
本院受理原告陈林基与被告谢南昌、福建蓝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霞浦县公交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21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原告陈林基不服本院(2016)闽0921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在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黄鸿杰、霞浦县恒瑞水产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霞浦县隆亨海产品有限公司、黄鸿慧、黄鸿杰、霞浦县恒瑞水产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黄鸿慧不服本院(2016)闽0921民初1787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在依法向你们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翔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邦文与被告福建省翔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2635号民事判决书,其中判决:福建省翔龙水产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张邦文工资款88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郑连龙:
本院受理原告陈雪招诉你及陈江华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向你等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撤销陈江华、郑秀娟与你关于霞浦县松港街道州洋北路1号万福嘉华6幢1201室的房屋买卖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王长校:
本院受理原告王旭东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等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原告请求你承担为邱正姬借款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借款1万元及月2%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李小平、陈珍珍:
本院受理原告张秋旗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17年2月10日作出(2016)闽0921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小平、陈珍珍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秋旗借款本金770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6年10月20日(起诉之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725元,由李小平、陈珍珍负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戴本镇:
本院受理原告吴亦川与被告戴本镇、潘康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21民初353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谢南昌:
本院受理原告陈林基与被告谢南昌、福建蓝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霞浦县公交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21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原告陈林基不服本院(2016)闽0921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在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黄立彪、张丽秋:
本院受理原告霞浦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立彪、张丽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921民初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吴新辉、杨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公司与被告吴新辉、杨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
以竞争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受理的福建好的板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详见附件一)破产清算一案。鉴于涉案标的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采用公开竞争方式指定该案件的破产管理人。已选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如有意参加竞争,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邀请函回执”(附件二)填写完毕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社会中介机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后,提交或邮寄至本院,确认报名参加本次公开竞争。逾期回复的,视为不参加竞争。
特此公告。
霞浦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联 系 人:陈国星
联系电话:0593-8857007
通讯地址:福建省霞浦县松港街道灵佑路5号霞浦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附件一:福建好的板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好的板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霞浦县松港街道大沙工业区35-38号,法定代表人潘峻。工商内资企业登记信息显示,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5日,原股东李志华、李小荣、潘峻、深圳市拓奇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李志华出资100万元,潘峻和李小荣各出资200万元,深圳拓奇实业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2015年6月1日股东变更为李小荣、潘峻、深圳拓奇智造家具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情况为李小荣出资200万元,潘峻出资300万元,深圳拓奇智造家具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备案董事为潘峻、黄春峰、黄金珠、黄锐、黄传武。
附件二:邀请函回执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社会中介机构名称)已收悉你院登载通知的“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内容。经查证,我单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破产案件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确认报名参加福建好的板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竞争。
(机构印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