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经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批准,对霞浦法院申报的侯兰清等人的司法救助,批准合计给予39.5万元。
具体名单、金额公示如下:
侯兰清:3万元;雷雨露:4万元;郑元齐:5万元;沈丽丽:7万元;林阿灼等3人:8万元;孙裕义等3人:8万元;陈芳寿:4万元;阮杏珠:0.5万元。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
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县政法委内)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8852777 8871729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