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霞浦法院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8件8人,同比增长133%。经分析,该类案件有如下特点:
一是案件刑期较轻。其中适用认罪认罚3起,简易3起;对3人判处实体刑,3人判处缓刑,2人免予刑事处罚。二是案件事实清楚。除判处实体刑的3被告人未还款外,其余拒执案件双方均能及时还款并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率达62.5%。三是案件均为公诉。8起均为公诉案件,除2017年有数起自诉类型的拒执案件外,近两年自诉类型的该类案件大幅减少。
为此,霞浦法院建议:一是鼓励自诉案件。引导申请执行人在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下进行自诉,有效打击拒执犯罪。二是加强调解力度。促进该类案件被执行人与自诉人达成和解协议。三是组织集中宣判。通过集中宣判,既能体现法院严厉打击拒犯罪的决心,又对现在仍在以种种形式抗拒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并心存侥幸的人群以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