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胡某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追缴被告人胡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81400元,返还给被害人王某某。
本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被告人胡某与被害人王某某因投资平台事宜而认识,期间,被告人胡某得知王某某投资平台亏损严重。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胡某向王某某谎称可以找人帮忙挽回投资损失,向王某某推荐相关人员的微信号,实为被告人胡某冒充相关人员骗取王某某信任,被告人胡某以挽回投资损失需要收取手续费、需要资金做关系等为由陆续骗取王某某钱款,共计骗取了王某某人民币841400元。之后,被告人胡某将骗取的钱款用于赌博及日常开支等。2019年3月15日,被告人胡某在宁波市鄞州区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胡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王某某损失人民币60000元,取得被害人王某某谅解。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8414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接受处罚,可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霞浦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