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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法院司法建议促县教育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02 16:23:50 打印 字号: | |

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以被告人黄某杰、连某辉、陈某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七名被告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经审理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被判处七年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经查,三名被告人为在校生,四名已辍学,其中被告人林某臻为霞浦县职业中专学生。此外,故意伤害罪一节中,被害人陈某文系霞浦县第一中学学生。

为预防和减少在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霞浦法院向该县教育局提出司法建议:1、进一步督促学校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和法制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法制教育意识,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等措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要强化安全教育,提升学生应对违法犯罪或校园欺凌等行为的能力。3、要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4、落实家校联动制度,增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完善校外对学生的监管制度。

霞浦县教育局依法采纳了建议并提出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在校生的管理和法治教育工作,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违法犯罪防治专题教育,确保中小学法治教育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有效预防,包括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定期开展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的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重视心理辅导工作,学校指导做好校园欺凌事件受害者心理辅导工作防止二次伤害。三是强化控辍保学措施、关爱帮扶重点群体,建立校领导、教师员工“二进”工作机制,持续对辍学生、易辍在校生的监管力度,随时家访,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心理咨询室等。


 
来源:霞浦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