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霞浦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会,并提出三点整改意见:一是建立“府院联动”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加强府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将府院联席工作常态化,共同协调解决破产企业的资产处置及职工权益保护等问题,尝试破产案件简易审,缩短破产案件的审理周期,推进破产审判工作良性运行。二是引入特邀调解员建立诉前调解制度,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建立健全调解机制,将纠纷矛盾化解在源头处,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三是建立健全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协调机制,妥善化解劳动纠纷案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妥善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市场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