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立案关。严格审查行政机关主体资格、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等,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今年以来,受理行政非诉案件39件,审结37件,裁定不予受理4件。二是把审查关。严格审查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证据资料、适用法律规范、被执行行为程序以及申请期限,每案必征询行政相对人意见。共裁定准予执行23件,不准予执行5件。三是把监督关。召开联席会议,对执法主体不适格、调查取证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并发送司法建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发出司法建议2份,行政机关表示采纳建议并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