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霞浦法院3篇优秀案例成功入选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
此次入选的3篇案例均为民事纠纷案例,分别是:民庭负责人王莹撰写的《未计入公摊建筑面积的小区备用配电室权属的认定——霞浦县松港街道东兴社区××豪庭业主委员会诉王某、福建霞浦晨曦大酒店有限公司恢复原状案》、民庭法官助理周巧玲撰写的《请求确认公司决议有效的诉讼不具有诉的利益——叶某启诉霞浦县福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案》以及民庭法官助理王瑾撰写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中法定条件的审查、认定——福鼎市太姥山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诉福建太姥山嵛山岛万博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解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