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经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霞浦法院申报的温才銮等人的司法救助,批准合计给予17.55万元。
具体名单、金额公示如下:
温才銮等3人:8.65万元;林明强:3.7万元;林振辉:3万元;欧信本:2.2万元。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
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县政法委内)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8852777 8871729
2020年12月18日,经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霞浦法院申报的温才銮等人的司法救助,批准合计给予17.55万元。
具体名单、金额公示如下:
温才銮等3人:8.65万元;林明强:3.7万元;林振辉:3万元;欧信本:2.2万元。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
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县政法委内)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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