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部门衔接。判决生效后及时将执行材料、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保证书等法律文书分别送达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避免矫正对象被脱管漏管,确保社区矫正衔接率、监管率100%。二是强化反馈机制。积极与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通报社区矫正决定实施情况,促进跨系统、跨部门的互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管。三是强化思想认识。铭记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高度重视矫正对象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介入,避免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一是强化部门衔接。判决生效后及时将执行材料、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保证书等法律文书分别送达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避免矫正对象被脱管漏管,确保社区矫正衔接率、监管率100%。二是强化反馈机制。积极与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通报社区矫正决定实施情况,促进跨系统、跨部门的互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管。三是强化思想认识。铭记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高度重视矫正对象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介入,避免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