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你我同行。霞浦县人民法院温馨提示,为营造公正廉洁司法环境,请勿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法院办案,请勿打探案情、请托说情,否则将被如实记录报告。如需咨询,请拨打12368法院服务热线。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我们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在,只要拨打霞浦县人民法院办公电话、干警个人电话,就会传来这样一段温馨提示。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被列为集中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首。为确保“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我院以教育整顿为契机,定制“三个规定”提醒彩铃,让呼叫前的等待,变成对“三个规定”的宣传,将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念头扼杀在摇篮中;对打听说情者警示,也对干警本身进行提醒,将监控的触角延伸至八小时之外,把“咬耳朵、扯袖子、敲警钟”融入到法院干警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外防干预,内防过问,营造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法治环境。
什么是“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对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司法人员该怎么做?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如果不想记录或虚假记录有什么后果?
发现法院人员未记录或未如实记录的,采取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措施;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根据其性质和程度,依照党纪、政务或检纪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只有如实填报、及时填报、全面填报,才能让“三个规定”真正成为司法人员的“护身符”!
各位领导、同事、兄弟、朋友、亲戚,有事咨询请拨打12368法院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