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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法院推行不见面诉讼费退费便民机制
  发布时间:2021-04-21 11:45:50 打印 字号: | |

一是创新退费模式。简化审批手续,变“当面退”为“不见面退”,减轻当事人讼累。二是简化退费流程。起诉人在立案时填写《诉讼费用退费收款账号确认书》,案件生效后,根据《诉讼费结算通知单》及附卷流转的用于办理退费手续的相关材料集中办理诉讼费退费。三是规范材料流转。起诉人填写的《诉讼费用退费收款账号确认书》及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随案卷内部流转;法律文书生效后,承办法官填写《诉讼费结算通知单》并将随案流转的材料移送至诉讼服务中心窗口进行退费,实现“法官多跑路、当事人不用跑”。


 

 
来源:霞浦法院
责任编辑:诉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