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凌云,女,1980年4月14日出生,畲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霞浦县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她先后获评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福建青年五四奖章、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宁德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多次受到嘉奖。2018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708件,位居全院审判部门员额法官前列。
一、勇于创新,维护生态环境。她深信创新的力量不可估量。作为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面对犯罪行为,无论是失火,还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每一起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都让她感到无比心痛。“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她立誓要为后代人保护好这片绿色财富,为此她投入大量精力致力于生态修复机制的创新,建立“生态司法+保险”模式。在审理霞浦首起公益诉讼案件时,面对被告人为扩建寺庙非法占用国防林地的行为,她积极协调乡政府和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生态修复方案,督促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资金和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共计154987元。2020年,霞浦法院建立(逅海)生态司法实践基地,她于院部、基地之间来回奔波,为基地建设挥洒汗水,现已基本建成集“生态理念传播、成果展示、法治教育、文化推广、保护体验”为一体的生态基地,通过发挥基地作用,把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深入到人群最密集处。
二、审判延伸,提升司法温度。她坚信关爱的效果不证自明。“爱管闲事”是她的“毛病”,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常常因心系困难当事人来回奔波忙碌。还记得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将年仅五岁的孩子残忍地举起再重摔到地上致其重伤。面对案情她不仅仅是就案办案,而是延伸审判职能提升司法温度。通过庭前提审被告人了解前因后果,给予被告人忏悔的机会;通过走访被害人母女,抚慰她们受到的创伤;通过庭后联系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努力为受害人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由于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例入选当年全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5个典型案例之一,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收录。她把精力投入自己热爱的事业,像是永动机,有着用不完的劲……阅卷、开庭、接待、判决,当家庭生活与本职工作发生冲突时,她总是默默返回工作岗位,即使超负荷运转后的腰酸背痛头疼也没能消减她对工作的热忱。
三、重视宣传,情系人民群众。她确信普法的意义不容忽视。无论是中小学,还是各大机关单位,只要有需要、有机会,她都会主动走上讲台,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娓娓道来,以案释法,以法释理,用自己承办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故事告诉大家应该如何守法、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在她妙趣横生的讲堂上从没有人打瞌睡、也没有人交头接耳。短短几年时间,她利用业余时间制作课件,开展法制讲座达三十多场,授课对象超万人。她用心呵护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情增强了群众对法官、法院、法治的认同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她热爱着她的职业,为自己能成为一名人民法官感到自豪。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