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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关于霞浦县新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1 17:24:53 打印 字号: | |

本院已立案审查霞浦县新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若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则采用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霞浦县新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成立于20011213日,营业期限至20411212日,在福建省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股东周延清出资1320万元,持股88%,股东周延雨出资180万元,持股12%。经营范围: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水产品冷冻加工;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加工;其他水产品加工;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海水养殖;淡水养殖;鱼苗、鱼种培育、养殖服务;速冻食品制造;保健食品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国境口岸);其他散装食品零售(不含国境口岸);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豆类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仁果类和核果类种植;葡萄种植;柑橘类种植;茶叶种植;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品);通用仓储(不含危险品);果品批发;果品、蔬菜零售;蔬菜批发;葡萄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初步核实,涉及新世纪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有28件。其中抵押优先债权1笔,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主债务本金1999万元,利息255979.1元(截至2016年4月21日的利息之后利息按逾期日利率计算)普通债权本金约87683785元及利息。已知新世纪公司债务合计约107929764元及利息。

新世纪公司所有的坐落于霞浦县东关工业桃源7号区的不动产,产权证号:霞国用(2013 )第237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霞房权证松港字第20130759号。经委托评估,不动产价值2062.1万元(土地面积10266平方米,测绘建筑面积11128.39平方米,产权登记建筑面积7695.25平方米,无产权登记建筑面积3433.14平方米其中土地使用权价值923.9万元,建筑物价值1138.2万元。

二、申报条件与方式

1.申报条件

1)纳入福建省法院和宁德市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机构可竞选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在近2年内有从事破产案件工作经验的;

4)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

5)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近 3 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⑹在本院审理的破产案件中担任管理人而尚未结案的,不参加本次选任。

7)按照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企业破产援助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中法[2020]13号)缴纳企业破产援助专项基金。

2.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机构负责人、委派参与竞争本案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案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如被指定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思路以及参与本案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

4)驻点方案。

三、申报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1年7月27日。

四、选任规则

本院采取资格审查随机摇号的方式选任管理人。根据申报条件确定不少于3家机构进入随机摇号,确定本次正选管理人和备选管理人各1家。

五、附注:如本院未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本次破产管理人选任取消。选任取消或未入选,报名资料均不予退还。

    联系人:霞浦县人民法院 陈国星      电话:0593-8857007

 

霞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来源:霞浦法院
责任编辑: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