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完善法官驻企日服务工作制度,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调整企业名录,确定11名法官挂钩16家企业,其中台企3家。二是有序联络企业。在2020年9月以来,在对接联络的基础上,集中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开展结对联络活动18次,收集意见建议或诉求等11项。三是加强跟踪反馈。分类整理企业意见建议或诉求,其中涉经营类4项、日常联络类3项、涉诉类4项,驻企法官均予以现场答复并持续关注涉诉类事项,切实营造县域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完善法官驻企日服务工作制度,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调整企业名录,确定11名法官挂钩16家企业,其中台企3家。二是有序联络企业。在2020年9月以来,在对接联络的基础上,集中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开展结对联络活动18次,收集意见建议或诉求等11项。三是加强跟踪反馈。分类整理企业意见建议或诉求,其中涉经营类4项、日常联络类3项、涉诉类4项,驻企法官均予以现场答复并持续关注涉诉类事项,切实营造县域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