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德中院联合霞浦法院组织干警来到三沙镇五沃社区,开展“典入民心·每周一典”宣讲进社区活动。
此次宣讲活动以“禁止高空抛物”为主题,邀请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代表、社区居民以及当地派出所民警参加,结合《民法典》和《刑法》中关于“高空抛物”的法律规定及有关精神,通过典型案例对高空抛物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及公安机关、物业公司应履行的义务进行释明。
随后,宣讲人员一行前往当地高层住宅小区查看物业公司在防止高空抛物方面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情况,提醒物业公司要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并向小区居民、物业公司发放相关宣传手册80余份。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引导群众关注“头顶安全”,既要保护自身安全,更要约束自身行为,禁止高空抛物,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物业公司的职责,增强了物业公司在履行防止高空抛物方面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意识,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