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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法院开展向孙丽美同志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8-25 16:52:34 打印 字号: | |

孙丽美,女,福建霞浦人,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担任霞浦县松山街道古县村党支部书记,被评为霞浦县“2020年度十佳村(社区)主干”,今年“七一”前夕被宁德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2021年8月6日下午,在防抗“卢碧”台风工作中,她为了排除安全隐患,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疏通被杂物堵塞的涵洞,不幸被洪水冲走,因公殉职,年仅44岁。

孙丽美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对党忠诚、恪尽职守、不怕牺牲的优秀品格,用宝贵生命践行了共产党员“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初心和誓言。

8月16日,霞浦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孙丽美同志的先进事迹。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霞浦县委关于开展向孙丽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回顾了孙丽美同志生平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孙丽美同志对党忠诚、初心不改的坚定信念;心系群众、亲民为民的赤子情怀;勤勉耕耘、实干笃行的务实作风;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朴实纯粹、志洁行芳的高尚情操。

随后,各党支部陆续召开孙丽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会,掀起学习孙丽美先进事迹的热潮。

第一党支部  郑淑卿

面对台风带来的灾情险象,孙丽美书记不畏艰险,带领几名村主干,与天灾做斗争,在清理涵洞不慎落水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亦决然挣开同伴施救的手,宁可牺牲自己,也要维护他人安全。作为党员干警,我们要学习孙丽美同志对党忠诚、恪尽职守、不怕牺牲的精神。

第二党支部  叶婷婷

孙丽美同志走了,但她永远留在百姓心中。她的事迹可学可做,她的精神可追可及,并将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之钙、前行之力。执行工作是将判决书的胜诉权兑现成“真金白银”,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作为执行干警,唯有进一步学习先进人物的崇高精神,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对标对表,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为民办实事落实落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党支部  邓燕飞

孙丽美同志殉职后,霞浦当地干部群众自发来到因公殉职处,敬献鲜花,悼念好书记孙丽美同志。“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应该学习她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和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到法院工作中去,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四党支部  李玉琼

榜样是看得见的力量,典型是触得到的标杆。孙丽美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基层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与责任担当,生动展示了共产党员无私奉献、不怕牺牲、勇于担当的优秀品质。作为新时代的法院干警,我们要以孙丽美同志为标杆,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履职担当,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第五党支部  林如婷

孙丽美同志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光荣使命,不忘初心、不改本色,用生命和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的风采,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时代赞歌。我们应当以孙丽美同志为榜样,秉持理想信念,事不避难,知险不畏,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

三沙人民法庭党支部  兰丽珍

孙丽美同志在工作中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面对台风带来的危险隐患,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她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用宝贵的生命践行共产党员“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初心和誓言,是全体共产党员的榜样,我们要学习她对党忠诚、恪尽职守的优秀品质,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改进司法作风。

 


 
来源:霞浦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