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霞浦县绿色“碳”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全面提升我县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之际,霞浦法院于8月27日在杨梅岭国有林场成立“服务保障国家‘林·碳’战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于8月30日在霞浦县林业局设立“对接县林长办公室法官联络室”,并分别举行揭牌仪式。
服务保障国家“林·碳”战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
林·碳”战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将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为契机,立足审判职能,严格执行减碳、汇碳、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法律法规,展示生态司法成果,延伸司法服务,助力霞浦县实现“双碳”目标。主要职能有以下三点:
#1筑牢固碳屏障
传播生态环境司法理念,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山水林田湖草系统违法行为,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固碳安全边界。
#2提升碳库增量
以“补植令”“管护令”的方式责令涉生态刑事案件被告人补种复绿,提供“劳役代偿”、落实禁止令提供场所,加强森林植被修复,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碳贮量和碳吸收。
#3推广碳汇理念
以服务保障国家“林·碳”战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为平台,引导并为重点排碳企业、民间公益组织、民间公益群体种植碳汇林、建设防火林带等提供空间,进一步推广碳汇理念,凝聚社会共识。
对接县林长办公室法官联络室
工作职责:
#1建立信息共享
相互通报林长制工作推进和林业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情况,部署整治重点工作安排和难点问题,以及相关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办理情况,共同探讨分析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及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统一法律适用和执法尺度。
#2做好咨询建议
为涉林刑事犯罪案件线索甄别、行政执法证据收集及固定、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和起诉准备、行政处罚、法院裁判执行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3深化多元调处
构建涉林生态环境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依托法官工作室及林长制各成员单位等平台,通过司法确认、和解协议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4开展宣传普法
通过“进村社、进林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等形式,联合开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法治宣传工作,鼓励引导公众自觉保护涉林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林业资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霞浦法院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探索“碳汇”司法、环境治理的新途径,努力让霞浦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宜居,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生态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