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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下半年县级涉诉司法救助获准对象情况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15:41:59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13日,经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霞浦法院申报的吴忠兴等人的司法救助,批准合计给予24.7万元。

具体名单、金额公示如下:

吴忠兴2.7万元;张开英:5.4万元;徐丽英:4.1万元;戴立寿:3.7万元;

郑爱雪3.4万元;苏爱娇2.7万元;卓开吉2.7万元。

公示时间:2021年114日至119

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霞浦县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县政法委内)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8852777   8871729

2021年114


 

 

 
来源:霞浦法院
责任编辑: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