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法庭作用。重建三沙人民法庭,并在审判设施中提高了装备的信息技术含量,于2020年7月投入使用,充分发挥三沙法庭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调节农村经济关系中的基础作用。二是推行便民措施。认真落实有关规定,高度重视解决农民群众“立案难”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农民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提示和释明工作,并加大对涉诉农民的司法救助力度。三是加大调解力度。根据涉农案件的特点,注重拓宽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树立大调解理念,积极倡导和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文明和谐的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涉农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争每个案件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