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对于普通人来说
既陌生又恐惧
你以为毒品离你很远
其实它可能就在身边
正以你想不到的方式
接近你、诱惑你、摧毁你
今天
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
小编以毒品案例说法
警示大家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快递运毒 难逃法网
案件详情
被告人陈某甲向他人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约定通过快递包裹送到霞浦,货到付款。
2019年9月,公安机关查获该包裹发现内有毒品2包,为进一步延伸打击,公安机关让该包裹寄至福建省霞浦县。该包裹寄到霞浦县时,霞浦县公安局提前查获该包裹,并从中提取出2包毒品甲基苯丙胺,经检测,总净重为126.6344克。查获后,公安机关将该包裹其余物品仍按原样包装好。
同日,被告人陈某甲在得知毒品已寄至霞浦,便指使被告人林某去取,林某联系陈某乙帮忙一起取包裹,二人商议让“跑腿”代取,并要求“跑腿”取包裹后送至指定地点。“跑腿”取包裹时被公安机关查获,随后侦查人员伪装“跑腿”准备抓捕林某、陈某乙,林某发现有异,叫陈某乙驾车逃逸,后丢弃包裹,弃车而逃。公安机关在该车驾驶座位坐垫下查获1小包毒品甲基苯丙胺,经检测,该1小包毒品净重0.1463克。
2020年3月,公安机关先后抓获被告人林某、陈某甲,查扣被告人陈某甲作案工具手机1部。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甲、林某均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林某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是累犯、毒品再犯,应予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甲、林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均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林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予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甲、林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可予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对被告人陈某甲、林某均予以减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陈某甲、林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甲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为逃避打击,妄想利用物流快递购买吸食,被告人林某明知陈某甲使用物流寄递毒品仍答应帮忙,提供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指示“跑腿”代取,毒品数量已达到犯罪标准,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近年来,随着物流的飞速发展,犯罪分子盯上了快递行业,企图通过人货分离、寄送包裹等方式贩毒运毒、蒙混过关,实属掩耳盗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司法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只要实施了毒品犯罪,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禁毒知识
什么是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传统毒品
传统毒品一般指鸦片、海洛因等阿片类流行较早的毒品。
新型毒品
新型毒品是相对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冰毒、K粉等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
毒品有哪些危害?
(1)吸毒对个人的危害:严重摧残人的身体;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引发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2)吸毒对家庭的危害:吸毒费用极高,并且给家庭造成巨大的精神摧残,从而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众叛亲离。
(3)吸毒对社会的危害:诱发犯罪,影响社会稳定;毒害社会风气,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吞噬社会巨额财富,影响国民素质。
面对毒品该怎么做?
(1)加强对毒品的认识。充分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摒弃吸毒时髦、偶尔吸一下不会上瘾、上了瘾再戒也不迟等等不正确的认识。
(2)控制对毒品的好奇心,警惕诱惑。不要听信毒品能治病、能解脱烦恼、能带来快乐的谎言,不要因为好奇去尝试。
(3)交友应谨慎,坚决对毒品说“不”。面对同伴引诱、强迫吸毒的压力,要坚决说“不”。
(4)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好意”,进入不宜的场所。现在很多毒品都是用新奇“潮流”的包装进行伪装,在酒吧、洗浴场所、商务会所等治安情况复杂的场所,要保持高度警觉和戒备意识,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给予的香烟、饮料、食品。
岁月静好
只愿人人都能远离毒品
让我们一起行动
对毒品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