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增强社会公众遵循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展示福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亮点和特点,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22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宁德法院审结的
被告人柯锦、柯锋锋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作为刑事典型案件入选
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至2018年6月间,被告人柯锦、柯锋锋以同乡、亲属、同学为纽带,先后拉拢被告人周修义、池国利及池国炳(另案处理)等数十人成立无金融资质的小额网络贷款公司,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最终形成了以被告人柯锦、柯锋锋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周修义及池国炳为骨干,以被告人池国利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陈蕾蕾、张青晶、甘雅培、陈美芳、谢锦轩、柯其铨、陈杰锋、林新康、夏大惠、池国针、崔奎奎及张秀铭(另案处理)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从事以网络放贷为手段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通过群发“放款快”“无抵押”“低利息”等小额贷款广告,诱使被害人借款,以需要审核客户身份为由,获取被害人身份信息、照片、手机通讯录、手机通话记录等公民个人信息,为后续“软暴力”催收做准备。该组织对逾期未还款的被害人,通过电话或短信辱骂、威胁、恐吓被害人及其亲友;利用“网络轰炸机”对被害人及其通讯录联系人进行不间断电话、短信骚扰,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砍头息”“展期费”“逾期费”等,经审计,该组织共计获利1.06亿元,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多达22410人。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该组织成员处依法查封涉案房产65套,冻结银行账户资金3145437元,股票账户约510万元,基金账户约540万元,扣押保时捷、路虎、奥迪、玛莎拉蒂等品牌车辆共9辆以及手机、电脑等涉案物品。经宁德市两级法院审理,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
综合评述
被告人柯锦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套路贷”非法敛财,被害人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宁德法院采取有效手段,深挖隐形“黑财”、破解“黑财”收缴难点,真正实现“黑财清底、打财断血”,收缴“黑财”做法受到中央特派督导组高度肯定。一是立足证据裁判不动摇。针对涉案财产数量多、种类杂的特点,法院全面审查证据,对扣押财产的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等逐项列表说明,形成财产证据册,并做好涉案财产续冻事宜,为涉案财产性质认定及后续处理夯实了证据基础。二是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庭审前,要求检察机关出具涉案财产清单及财产处置意见;庭审中,安排独立环节对涉案财产进行调查、辩论,引导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裁判文书中以专章的形式阐述认定“黑财”的事实、证据及理由,并对认定的“黑财”逐项列明、明确处置方式,确保最大程度摧毁涉黑组织的经济基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体现刑法人文关怀。柯锦、柯锋锋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在依法判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同时,根据查明事实,为柯锦、柯锋锋所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实现司法的“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