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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重操旧业” 偷一千元处罚翻倍还获刑
  发布时间:2023-01-16 10:45:03 打印 字号: | |

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颜某某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颜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9日早,被告人颜某某到霞浦县崇儒乡某民房,从该房一楼窗户爬入到二楼卧室,盗走被害人蔡某某放在床上枕头下的人民币1000元,后在三楼被蔡某某发现,其将所盗现金还给蔡某某后趁机逃跑,最终在该房附近的菜地田埂被蔡某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颜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颜某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能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以裁量刑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民众,新春将至,要注意关好门窗,现金等贵重物品保存妥当,家中尽量不要放置过于贵重的物品,避免因被盗造成财产损失。


 
来源:霞浦法院
责任编辑: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