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人社、工会、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涉及的重点、疑难问题定期开展探讨和交流活动,形成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工作合力。二是坚持多元调解。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办公室诉前调解功能,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各阶段,力促案结事了人和。三是延伸司法职能。开展“法官驻企服务”“法官进企业”等活动,通过法治课、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就劳动合同订立、试用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2022年至今,共计开展相关活动25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接受咨询8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