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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法课堂】涉案金额达一亿余元,女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获刑七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3-07-01 17:15:10 打印 字号: | |

非法集资通常假借各种名目骗取资金

通过诱导受害人以投资分红等方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近日,霞浦法院审结一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案件详情

2018 年至2022 年期间,被告人方某先后以“帮人代还信用卡”、虚构“炒店”、“养殖户临时卡”等业务缺少资金为由,以投资分红的方式吸收许某某等多人资金,且明知上述人员向他人扩散吸收资金的信息而予以放任,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经审计,被告人方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共计人民币111,217,262.95 元,造成部分投资人员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527,729.53 元。2022 年11 月,被告人方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方某退赔部分款项共计29万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方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方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有部分退赔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故霞浦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判决结果

依法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方某应退赔相关人员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237,729.53 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二)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五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 5000 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2,500 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 2,500 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1,500 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九条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罚金。

犯集资诈骗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金;判处七年 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莫要贪图眼前利,缺乏相关资质的个人或机构所承诺的高收益往往暗藏玄机,在选择投资方式时,需谨慎甄别,自觉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来源:霞浦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