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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首个“全国生态日”,霞浦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8-16 17:29:09 打印 字号: | |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迎来了首个全国生态日。为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15日,霞浦法院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主题,联合多家单位开展系列活动。


一、联合调查

当天上午,霞浦法院联合霞浦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局、河长办共同开展罗伍村生猪养殖场排污情况调查活动。活动现场,干警们查看了养殖场污水排放、处理情况,对养殖场存在的污染风险提出建议,并指导养殖场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并运行好粪污处理设施,做好污染问题预防和整改。


二、环保宣传

当天上午,霞浦法院联合霞浦县检察院、霞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林业局、牙城镇政府在牙城镇开展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台、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及书签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此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环保书签90余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取得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当天下午,霞浦法院联合霞浦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检察院等在县文化广场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横幅、展板展示生态文明理念,并分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知识手册100余份,向过往群众宣传绿色出行、节约环保等知识,普及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下一步,霞浦法院将持续强化环资审判职能,全面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霞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霞浦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