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浦法院三沙法庭对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前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督促当事人按时履行协议规定。该起事故从发生到达成调解协议并作出司法确认仅用时3天。
案 件 详 情
2023年8月15日,船员李某在船主王某的作业船上搬鱼时不慎摔倒,王某立即进行急救并拨打120,渔船随即返航,于8月17日15时左右到达三沙码头,但是李某已停止呼吸。事故发生后,李某家属和船主王某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三沙法庭根据诉调对接机制,及时联动特邀调解员黄光清共同参与诉前调解。
纠 纷 调 解
8月18日,三沙法庭干警、特邀调解员黄光清和死者家属、船主共同在三沙法庭调解室就涉诉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由于双方矛盾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特邀调解员黄光清以他的经验优势和群众基础,根据涉案各方所提要求结合矛盾焦点予以分析,干警亦对法律问题充分释明。经过两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对应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现场签署调解协议。签完字后家属和船主握手言和。
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霞浦法院三沙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积极实现“一站式”解决纠纷,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什么是“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起的诉讼,将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律师调解等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的制度。
司法确认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别程序。它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的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
相较于传统诉讼程序,“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具有更低成本、更高效率、更为便捷的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效、多元、便捷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