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浦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就社会团体的规范化管理问题向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联合送达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霞浦法院在办理民事案件中发现社会团体存在章程修改程序违反规定的情况,业务主管单位未对修改章程进行审查核准。为促进社会团体管理规范化,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业务主管部门应协助登记机关查处社会团体违法行为;二是针对社会团体章程修改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加强社会团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四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日常业务指导。
此次法检联合送达建议,是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双管齐下的方式,有效形成司法裁判与检察监督“1+1>2”的合力效果。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方式。“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霞浦法院将持续把司法建议作为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发力点,通过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共同推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