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霞浦法院执结一起执行标的仅30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悉,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金某某系同事关系,2021年金某某以资金紧缺为由向马某某借款人民币300元,经多年催讨,金某某拒不还款,无奈之下,马某某将金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金某某应偿还马某某借款300元。
因金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马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上门走访,打听了解到金某某目前在帮忙其父亲经营一家早餐店,故承办法官选择早餐时间来到该店铺,果然找到金某某,承办法官责令金某某立即向申请人马某某履行债务,否则将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金某某没想到法官竟然为了300元找到其,更没想到如果其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被拘留的后果。面对承办法官的严厉警告,金某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即偿还了欠款。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在执行案件中,不少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对于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常常心存侥幸,不积极履行,甚至出现恶意逃避执行的情况。霞浦法院始终秉持“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再小的标的额都将保持高压执行态势,确保案件最大限度执结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