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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赋强公证” | 霞浦法院积极探索金融解纷化解新模式
作者:薛凡  发布时间:2024-10-08 08:38: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霞浦法院采用“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机制化解一起信用卡纠纷,将诉前调解协议进行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既降低诉讼成本,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分别于2006年、2013年向被告陈某某发放两张信用卡,额度分别为7500元、110000元。被告一开始正常进行消费并还款,后于2018年开始逾期,截至2024年6月共欠本息及费用合计15万余元。原告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还款,法院将本案委派给金融纠纷调解室特邀调解员黄孔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经金融纠纷特邀调解员黄孔跃联系,被告承认了欠款事实,表示愿意一次性偿还,希望可以减免部分利息和费用。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原告同意减免部分利息与费用,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

达成调解协议后,为进一步确保债权的实现,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与被告陈某某共同向霞浦县公证处申请办理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被告未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原告无需诉讼,凭借该文书就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知识拓展

什么是赋强公证?赋强公证是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简称,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担保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通过公证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并使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违约债务可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实现债权的公证活动。申请人可依据经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模式充分利用公证的职能优势,将公证解纷服务与法院职能紧密结合,减少纠纷成讼,助力多元解纷。下一步,霞浦法院将持续深化并推进“诉前调解+赋强公证”多元解纷工作模式,完善诉前调解与赋强公证的流程和机制,并进一步强化相关平台建设,促推矛盾纠纷解在诉前。



 
来源:霞浦法院
责任编辑:立案庭